加强新型墙材及节能保温材料在生产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,保障产品质量安全
近日,湖北省关于印发《2020年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意见》的通知已经下发。通知要求,。具体内容如下:
2020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意见
2020年是完成“十三五”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。今年湖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,紧紧围绕住建部和湖北省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规划要求,着力提升建筑能效和绿色建筑扩面提质,圆满完成建筑节能“十三五”规划目标任务。今年的主要工作目标任务是,湖北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低能耗标准,县以上城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。全省新增建筑节能能力达到77.05万吨标煤;发展绿色建筑1400万㎡,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%以上;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1700万㎡,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20万㎡。巩固“禁实”成果,大力推广绿色建材,推进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,散装水泥供应量7000万吨,预拌混凝土供应量6600万立方米,预拌砂浆供应量130万吨。为实现以上工作目标,应着力做好以下工作:
一、推动新时代高质量绿色建筑发展
。贯彻落实新国标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,修订完善《湖北省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》,丰富绿色建筑内涵,提升绿色建筑品质,增强人民群众对绿色建筑的体验感和获得感。大力推行绿色建造方式,推动建筑工业化与绿色建筑融合发展。组织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工作,促进绿色生态城镇、绿色社区、绿色校园、绿色医院建设落地开花。严格把控施工及验收质量,切实提升绿色建筑工程质量水平。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,建立第三方评价制度,加强评价机构诚信管理,开展绿色建筑特别是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的建设及运行质量评估。筹划召开“全省绿色建筑发展推进现场会”,通过以会代训、典型引路,促进绿色建筑健康有序发展。
二、推进建筑能效提升
。修订发布湖北省《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,进一步提高居住建筑能效水平。制订发布湖北省《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标准》,支持武汉、襄阳、宜昌等“一主两副”城市率先开展“被动式”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。加强建筑节能施工、验收阶段管控,确保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得到有效执行。持续推进太阳能、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一体化应用的多元化、规模化发展,鼓励开展光伏屋顶发电、太阳能路灯工程应用示范,形成智能光伏特色应用或服务体系。因地制宜推进既有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节能改造,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升级的实施,落实重点改造建筑和区域,加大节能改造工作力度。深入开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行动,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。落实建筑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,组织开展建筑能耗统计。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监测、能源审计、能耗定额、能效公示等工作,建立健全建筑能耗信息公示机制,指导公共建筑按节能方式运行,进一步降低建筑能耗。
三、大力发展绿色建材
。巩固县以上城区和重点镇“禁实”成果,稳步推进乡镇“禁实”活动。进一步规范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工作,加强第三方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,引导建材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和建材产品的升级换代。搭建建筑节能技术和绿色建材第三方信息共享服务平台,及时发布技术和产品(设备)信息,推进绿色建材和节能技术评价认证结果采信和推广应用机制建设。政府投资工程、重点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、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、装配式建筑等项目要不断提高绿色建材应用率,为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做表率。。
四、加强建筑节能监管。
加强新建建筑节能闭合管理,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、施工、验收及产品质量标准。通过省市县三级巡查、抽查和督查,落实建筑节能“专项设计、专项审查、专项施工、专项监理、专项监督、专项验收”等制度。转变政府职能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采用“双随机一公开”方式,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检查,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。
五、强化保障支撑体系建设
。健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法规,开展《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》立法前期准备和《湖北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》修订工作,满足新时代高质量绿色建筑发展的要求。不断完善技术标准体系,建立适应湖北省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发展需求的配套标准框架,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方向。加强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能力建设,切实提升绿色节能设计、施工、检测、材料等行业技术创新能力,提高生产集约化、智能化、信息化水平。完善政策激励机制,加大对绿色生态城区、高质量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的财政资金奖励力度,积极争取绿色金融、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。加强管理与技术培训,重点做好《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标准》及国家和我省新颁布的建筑节能相关标准的宣贯培训,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能。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,结合“节能宣传周暨低碳日”活动,组织开展绿色建筑进社区、进家庭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,切实提高全民绿色生活意识。
六、做好“十三五”目标考核和“十四五”发展谋划
。按照《湖北省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》和目标责任考核要求,做好今年工作计划,采取有力措施补齐短板,确保“十三五”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,为“十四五”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健康发展打好基础。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四五”发展调研与规划编制,研究制定适应我省新时代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的目标、任务和政策措施。